跟住草根O2四圍LOOK,見證香港公共屋邨商場的蛻變(嚴正聲明:本人持有領展房產基金,此網誌內容存有偏頗信息,請讀者自行理性分析/接收)
領展回應查詢時表示,一直遵守相關地契及契约條款,營運旗下物業。就「分攤比率契諾」的執行情況,領展著傳媒向契諾執行人及屋苑管理公司查詢。領展又指,根據記錄,該穗禾苑全屋苑更換地底供水喉管工程乃由業主立案法團主導,由法團委聘之獨立顧問負責工程設計、招標及提供顧問服務,雖然工程主要處理住宅部份相關之水管,但亦涉及其他單位,故由該獨立顧問計算工程費用攤分比率,並經業主周年大會議決通過,領展已按照相關決議悉數支付應繳費用。
有部份屋苑有叫領展夾錢,應該畀就要畀,領展冇賴貓,亦有部份屋苑自己搞掂條數,唔叫領展夾,人地要豪畀領展,又真係奈佢唔何喎
好複雜, 但應是食死貓吧...
硬食
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在立法會上表示,政府暫無計劃拆售屋邨商場或回購領展(00823),因為回購涉及大量公帑,亦會令投資者產生憧憬,認為政府會不斷有回購的計劃。他又稱,房委會將持續監管商戶,只要他們不違反地契、大廈公契或限制性契諾,政府不會干預商業運作。
領展發聲明表示,就有關分攤比率契諾的要求,早於當年領匯(領展前身)上市時,已經分別體現在房署與領展所簽訂的轉讓契约中,並於土地註册處登記,任何人士(包括公眾)均可查閱。領展稱,一直遵守相關地契及契约條款,營運旗下物業。當年房署已把住宅及商業部分分段(以便按照其分段公契各自管理)。由於住宅部分的公共地方由住宅公契執行人(即屋苑法團或其委聘之管理公司)全權負責,作為商場部分業主的領展無權參與,因此必須由住宅公契執行人發出有關攤分公共地方支出的要求後,領展方能跟進並支付應付開支。
領展回應查詢時表示,一直遵守相關地契及契约條款,營運旗下物業。就「分攤比率契諾」的執行情況,領展著傳媒向契諾執行人及屋苑管理公司查詢。
回覆刪除領展又指,根據記錄,該穗禾苑全屋苑更換地底供水喉管工程乃由業主立案法團主導,由法團委聘之獨立顧問負責工程設計、招標及提供顧問服務,雖然工程主要處理住宅部份相關之水管,但亦涉及其他單位,故由該獨立顧問計算工程費用攤分比率,並經業主周年大會議決通過,領展已按照相關決議悉數支付應繳費用。
有部份屋苑有叫領展夾錢,應該畀就要畀,領展冇賴貓,亦有部份屋苑自己搞掂條數,唔叫領展夾,人地要豪畀領展,又真係奈佢唔何喎
刪除好複雜, 但應是食死貓吧...
刪除硬食
刪除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在立法會上表示,政府暫無計劃拆售屋邨商場或回購領展(00823),因為回購涉及大量公帑,亦會令投資者產生憧憬,認為政府會不斷有回購的計劃。
回覆刪除他又稱,房委會將持續監管商戶,只要他們不違反地契、大廈公契或限制性契諾,政府不會干預商業運作。
領展發聲明表示,就有關分攤比率契諾的要求,早於當年領匯(領展前身)上市時,已經分別體現在房署與領展所簽訂的轉讓契约中,並於土地註册處登記,任何人士(包括公眾)均可查閱。
回覆刪除領展稱,一直遵守相關地契及契约條款,營運旗下物業。當年房署已把住宅及商業部分分段(以便按照其分段公契各自管理)。由於住宅部分的公共地方由住宅公契執行人(即屋苑法團或其委聘之管理公司)全權負責,作為商場部分業主的領展無權參與,因此必須由住宅公契執行人發出有關攤分公共地方支出的要求後,領展方能跟進並支付應付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