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14 C觀點:政府不會入股領匯 (施永青)
德意志銀行增持領匯股權,由 5.87%增至 22.47%,成為領匯的最大股東,持股量比 TCI的 18.35%還要多。市場有這兩種截然不同的估計:有人認為,德銀增持的目的,是想聯同其他基金一起,控制領匯董事局,然後把領匯拆骨,斬件出售,短期裡大賺一筆。亦有人認為,德銀可能是特區政府的代理人,目的就是要對抗 TCI,防止有人想把領匯拆骨。德銀並沒有說明增持領匯所付出的代價,可以推想這批股票並非在市場吸納,因為若透過市場增持 16.6% ( 22.47% 減 5.87% ) 的領匯股權,足以把領匯大幅炒起。再者,市場上根本沒有這麼多的供應,可以讓德銀在短期裡買入這麼多的領匯。最大的可能,是有持貨多的基金一下子把手上的領匯過戶給德銀,由德銀做基金的信託人。有這麼多的領匯可以一次過信託給德銀的,最大可能就是 TCI。因此,從最終受益人的角度去看,領匯的股權可能並未有出現真正的改變。德銀方面也承認,這批貨只是他們代客持有,暗示話事權並非在他們手裡。
領匯禁售資產的限制,10月可以解除,而領匯的收租能力又未見有太大的改善,基金投資者已等得不耐煩,一定有人想領匯變賣資產,可讓他們早日套現。然而,這條路一定不易走,基金的如意算盤是藉此來嚇政府,希望政府會怕起來,用公帑向他們收回領匯的股份,鄭經翰就多次建議政府要及早回購領匯。
我原先雖不贊成房委會賤價出售商業資產,但亦不贊成政府以高價再去購回這些資產,這樣一來一回,政府可能要損失過百億,而得到的,也不過是原先就屬於自己的資產。因此,政府自己也一定抗拒這樣做,否則,真不知如何向市民交代。其實,房委會既然已把資產出售,而終審庭亦已認可這宗交易,領匯今後如何處置已不屬房委會的資產,是領匯自己的主權,房委會大可以置身事外。如果社會上有人不認同領匯的決定,應把矛頭指向領匯的董事會,而非政府或房委會。
政府可以提醒那些持有領匯的基金,若果他們所作的抉擇,損害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他們將受到香港市民的抵制。若果出現盧婆婆第二與他們打官司,即使他們打贏官司,也要付出不少代價。此外,房委會亦應讓領匯清晰知道,若果他們斬件出售資產,房委會將不會再把餘下的商用物業賣給領匯。領匯要在公開市場上買入資產並不容易,房委會是領匯唯一買到優質資產的來源,損害與房委會的關係,對領匯股東的長遠利益沒有好處,政府可以發動那些打算長綫投資的領匯股東,去抵制那些圖謀把領匯拆骨的基金,毋須自己出錢去重奪領匯的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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