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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志祥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生局局長高永文的答覆:
問題:
香港房屋委員會在二○○五年把轄下公共屋的部分零售及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時表示,該基金的管理人,即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已易名「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領展)是私人企業,政府不會干預其運作,但承諾會透過措施規管該公司繼續向居民提供服務。然而,有天水圍天耀的居民向本人投訴,指稱領展最近提出把天耀街市改建為商場的計劃(下稱改建計劃),漠視他們購買新鮮食品的需要。領展在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領展計劃搬遷天耀街市的濕貨檔位,但會保留乾貨部分。領展又表示,已按照有關地契行事。該等居民又質疑,他們無從得悉在改建計劃推行後,當區的公眾街市檔位數目,是否符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有關準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改建計劃的詳情;如果知悉,詳情為何;當局有否接獲有關領展就改建計劃提出更改土地用途及地契條款,以及其他需由政府部門審批的申請;如有接獲,詳情為何;
(二)有否評估改建計劃會否令當區居民所獲的街市服務有所減少,即領展不會繼續向居民提供原有服務;如有評估而結果如此,當局有何方法可阻止領展推行該計劃;及
(三)鑑於政府在二○○九年修改《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有關街市檔位數目,訂明政府在規劃新公眾街市時,除了按原本以人口數目作為公眾街市的規劃準則的做法外,亦要同時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社區需要),但公眾一直無從了解街市的供應是否充足,政府會否重新按人口數目就公眾街市(包括由食物環境生署、香港房屋委員會、香港房屋協會、領展及私營機構興建和管理的街市)的供應進行整體規劃,並增加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根據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領展)表示,領展只是重整現時轄下位於天水圍天耀的天耀商場內的店鋪組合,並會將商場內的濕街市檔口移至毗鄰、現在正進行翻新工程的天盛街市(兩個街市大概相距七至十分鐘路程、中間有行人天橋及升降機連接)。重整後的天耀商場仍會有店鋪繼續售賣蔬果、肉類及副食品,並將設有空調。天盛街市將於今年底及明年初分兩階段重開,面積將為現時天耀街市及翻新前天盛街市的總和,並且會設有空調。
現時天水圍區內,除天耀街市外,尚有其他由領展及房委會營運的街市及其他私人機構營運的商業設施。除上述毗鄰天耀的天盛苑內的街市外,領展在天瑞、天澤和頌富商場亦設有街市。此外,房委會在天水圍設有天恩商場及天晴商場,其中天恩商場附設街市。
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就天水圍天耀街市改建工程涉及的程序,詳情如下:
(i)天耀街市位於天水圍天耀天耀廣場地下一樓,該地點在《天水圍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TSW/12》(下稱「大綱圖」)現時劃為「住宅(甲類)」用途地帶。按大綱圖的規定,「街市」是經常准許的用途,而在該地點建築物的最低三層(包括地庫或現有建築物特別設計的非住宅部分),「食肆」和「商店及服務行業」亦屬經常准許的用途。換言之,無須就上述用途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規劃許可。
(ii)一如其他私人物業,天耀街市的改建工程,受《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條例)監管,認可人士須按該條例向建築事務監督呈交申請。由於天耀街市是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拆售物業,屋宇署署長作為建築事務監督,授權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辦公室獨立審查組(獨立審查組)按照條例進行審批,並按屋宇署的一貫做法將該申請轉介至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包括規劃署、地政總署和消防處等審閱。獨立審查組在二○一五年五月遵照條例所規定的要求和屋宇署現行的程序,行使建築事務監督授予的權力,批准有關申請。
(iii)此外,領展也須符合地契條款和房委會與領展訂立的契諾。
根據天耀(即天水圍市地段第38號(該地段))的地契條款,該地段是限作非工業(不包括貨倉、酒店及加油站)用途。擬議改建有關街市為商業設施用途如商場等,並不抵觸地契條款內所載用途。天耀地契條款訂明商業設施的總樓面面積,根據獨立審查組轉介至地政總署有關擬議改建天耀街市為商場的建築圖則,把街市改為商場並無超越地契條款所載商業設施的總樓面面積。
房委會與領展簽訂的各買賣契約設有限制性契諾。契諾規定有關商業及停車場設施的業主必須繼續以優惠的租金出租特定商業鋪位予由教育局或社會福利署提名的非牟利機構營運教育或社會福利設施。
一如所有私人業主,領展須符合法例規定(包括《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和《建築物條例》),並須遵守地契條款及其與房委會訂立的契諾。這機制確保房委會分拆出售的設施在管理或控制權方面的轉變,不會影響它們繼續作商業、停車場、教育、社會福利服務和康樂設施用途。
(二)根據房屋署表示,政府過去已經在不同場合向立法會解釋房委會在二○○五年分拆出售零售及停車場設施的背景及目標,以及規管有關設施的用途的機制。領展是私人企業。只要符合法例規定、地契條款和房委會與領展訂立的契諾,政府及房委會不能亦不會干預其日常運作和商業決定,包括改建其物業。
(三)我們的眼點最重要是便利市民在鄰近其居所的地方可購買到他們所需的食品及日用品。現時,市民購買新鮮糧食的渠道十分多元化。除了公眾街市外,不少市民亦可到其他公營及私營機構營辦的街市、超級市場或各式各樣的零售店購買新鮮糧食。市民選擇從哪些渠道購買新鮮糧食亦隨社會經濟、生活習慣、購買力等不同因素不斷演變。因此,單按地區人口數目去規劃建立新公眾街市未必合適。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公眾街市的規劃準則,是考慮了相關因素,如地區人口(包括人口組合)、社區需要、附近公營及私營街市設施、新鮮糧食零售店的數目,以及區內市民對於保留小販區的意願等。這較單以人口數目考慮是否興建公眾街市更為全面。在制定或檢討各規劃圖則時,規劃署會諮詢有關政策局及部門,以確定是否有需要預留土地作公眾街市用途。我們會因應社會的發展和地區的實際情況,在適當時評估是否有需要檢討公眾街市的規劃準則。
興建公眾街市需要佔用政府土地及公共財務承擔。因此,在決定是否興建公眾街市時,我們要充分考慮需求和成本效益,以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事實上,面對激烈的競爭及不時轉變的社區情況,一些公眾街市出現了空置率偏高及人流不足的情況。審計署在以往發表的報告書亦曾指出,鑑於興建公眾街市的成本高昂,因此須嚴守有關原則。
我們會根據以上的規劃準則及有關地區的實際情況考慮是否在個別地區設立新公眾街市,並充分聆聽持份者的意見,審慎考慮各項相關因素,以確保公共資源得以善用。
完
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8分
立法會一題:公營及私營街市設施 (原文)
今次AEI名單無天耀, 反而有天澤
回覆刪除難道天耀將是首個物業重建project....
可能歸下一個年度
刪除領展進行中的已審批資產提升項目:
刪除朗屏商場、禾輋廣場、天盛商場、天澤商場、蝴蝶廣場、利東商場、厚德商場、大興商場、秀茂坪商場
可能等天盛搞掂先郁天耀
刪除政府:領展取消天耀街市濕貨區沒違契諾
回覆刪除11/11/2015 新城台
領展宣布取消天水圍天耀街市的濕貨區, 指居民可以改到隔離的天盛街市買餸 . 在立法會會議上 , 多位議員不滿領展漠視基層市民, 特別是長者需要 , 又不滿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沒出席會議回應提問.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說, 天盛街市距離天耀街市只 8至10分路程 , 中間有天橋及電梯連接. 又強調, 政府在回答問題前有跨部門研究過 , 但當年分拆出售物業時, 政府與領匯簽訂的契諾, 只規管領匯要提供足夠的零售店鋪 , 沒規定零售店鋪的類別 , 因此即使領展改建天耀街市, 未必能滿足居民需要 , 但都沒有違背契諾, 但領展作為商業的營運者, 要考顧及社會責任, 充分考慮不同持份者的需要 .
為加強組合管理,並提升營運效益及配合品牌形象,領展將香港核心物業組合重新分類為三個組別,包括6個「都會」級商場,即達10萬方呎的大商場;其次有37個中型的「匯坊」級商場,以及132個較細的「鄰里」商場,領展將按不同組別而分配資源。
回覆刪除都會 -- 在泊食易網站可以搵倒
匯坊 -- 應該係已換了水牌的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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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刪除本來好地地天耀街市同天盛街市, 各有各的顧客
回覆刪除而家兩個街市得返一個.... 仲要老人家行咁遠
又唔係無人流, 摺咗天耀佢做乜?
時代改變? 時代改變就係將兩個街市合併做一個新街市?
翻新係必要, 但唔係成個無咗囉
虐待老人家就等於提升質素?
將原本有既街市變做無, 咁都叫做優質生活?
天盛110檔, 面積大咗係好, 但唔等於要將天耀街市關閉
110檔係領展一廂情願, 關閉天耀街市咁大件事, 都無做過問卷調查問過天耀街坊....
反而有團體做過調查, 大部份都贊成保留天耀街市, 天耀街市只需要裝修, 並唔係關閉....
天耀同天盛街市功能重疊只係領展管理層一廂情願諗法
天耀行過天盛, 要過3個燈位, 領展管理層又知唔知? 淨係識睇地圖!
好既規劃應該俾多D 社會各界參觀, 等居民一齊建構社區。
領展模式並唔係一個好既規劃
親愛的Chi Ho 哥哥, 謝謝你的寶貴意見!
刪除chi ho 竟支持活化街市?
刪除天瑞街市活化後,人流旺了好多,証明是得到消費者歡迎。
chi ho 我講多次,証明是得到消費者歡迎,用真金白銀係街市消費;不是得把口,只懂反對.......
呢位Chi Ho 哥哥仔都好有心, 是敝Blog 的活躍參與者, 我地由Yahoo Blog 時代已經相交, 可惜O2冇鬼用, 回咗佢幾年已經回到冇晒氣, 多謝Benny 仗義相助, 幫口回一回佢 ^^
刪除我仲以為O2信左佛,咁忍得^^
刪除你太睇得起我了,我冇咁高道行,回嗰位大哥回咗幾年,O2已經耗盡元氣,就快氣絕身亡咋 =.=‘
刪除等我回Chi Ho哥 :
刪除其實道理好簡單 , 有2個接近舊街市,現有2個方案 :
方案一 : 各自獨立裝修2個小街市,裝修完2個街市都係賣ABC貨物
方案二 : 組合裝修成1個大街市,裝修完個大街市賣ABCDEF貨物
你係客人,你鐘意行邊個街市,你話諮詢,咁你有冇問天盛人呢?
可以天盛天耀居民一齊傾.. 大家建構自己社區有咩問題?
刪除方案三: 各自街市賣ABCDEF貨物
Benny, 我只係支持裝修街市, 並唔係咩活化,
一個街市, 唔俾商戶掛貨物起門口, 仲係咪街市?
//。重整後的天耀商場仍會有店鋪繼續售賣蔬果、肉類及副食品,並將設有空調。// 係咪得返超市?
而家領展拆一個 人流相當既街市, 係咪叫做虐待市民, , 虐待老人家?
Chi Ho, 你開口埋口話虐老, 其實你自己有幾敬老呢??? 唔好再將D老人家擺上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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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但如果買唔太多野, 價格有時差距唔太大, 減埋車錢時間有時出太遠買唔值, 近近地買就算
刪除adam100w, 咁講都得?
回覆刪除點解唔將成個天水圍既領展街市, 合併晒為一個超級天水圍街市搬去市中心位置(如頌富商場)?
總街市面積不變, 個個天水圍人都去晒同一個街市算啦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刪除Grassroots O2, 我問你, 領展關閉天耀街市, 叫行動不便既人行遠咗去買餸, 叫唔叫虐老, 虐待殘疾人士?
回覆刪除而家天耀街市因為無人流而執笠咩?
天耀天盛兩個街市共存咗咁耐, 一直相安無事。
我無收到領匯/展調查過話有合併兩個街市既訴求喎
O2唔係話想同你研究「虐待」的定義,而係認為你為咗個人的訴求而將D老人家和殘疾人士擺上枱,太唔道德。如果你認為領展有「虐待」長者及殘疾人士的話,這涉及刑事罪行,你可以去報警,假如法庭判決領展沒有「虐待」長者及殘疾人士的話,你就係誹謗,你洗定個Pat Pat啦
刪除社署有份文件對虐老有以下定義:
刪除一般而言,虐老是傷害長者福祉或安全的行為,或不作出某 些行為以致長者的福祉或安全受到傷害。
現在領展計劃將現存天耀街市關閉(不是翻新),而要居民走多幾分鐘,甚至十幾分鐘。好明顯係傷害長者福祉。(剝奪現有)
領展如果做出虐老行為,點解我唔出得聲,反而話我擺長者上枱?
既然你咁有理據,快D去報警啦,好多公公婆婆等緊你打救架
刪除chi ho 我支持你
刪除我婆婆住天水圍,佢80多歲了,佢常常和其他婆婆去深圳灣買雞和豬肉,佢話我地大把時間,時間唔值錢,去深圳灣好方便,又平D,慳一兩蚊都值。
我好認同你看法,要折左深圳灣街市,唔好再虐老
如果用Chi Ho邏輯,所有屋村重建項目都係虐老
刪除Benny, 同你婆婆講,內地買唔熟既雞肉同豬肉返黎係犯法。
刪除Link 仔 屋邨重建原址會有返住宅喎
刪除但天耀街市重建後仲有濕貨咩?
如果屋邨重建後起私樓,起office , 叫人永久搬去其他區,就係虐老啦!
將原本有既設施變做無,仲美其名係改善
刪除如果真係受居民歡迎,點解會有非政黨組織反對?
領展應該讀多d書,讀下社區規劃,同街坊了解咩係居民需要,關心下社區!
其實天慈去天盛, 如果覺得遠, 係絕對可以坐輕鐵兩個站, 咁樣就可以過少好幾條馬路啦.
刪除老人家坐車有優惠, 來回都只係$4, 坐足一個月都只係$120. 應該負擔到.
我住天水圍, 以前圖書館喺銀座商場好方便, 自從2年前政府喺冇咨詢既情況下搬咗去地鐵站嗰邊, 我都係同樣覺得好唔方便, 但自從識坐輕鐵之後就冇問題啦.
不過你講既問題, 其實喺香港真係經常出現, 單係旺角都少咗好多茶記, 多咗好多藥房.
唯一解決辦法可能只有離開香港呢個地方.
北角茶記仲少過中環
刪除北角起碼有兩個熟食中心。$29餐午飯,連湯連嘢飲,領展商場邊度會有?
刪除Linksuperfans出多d街啦
Mhc, 天慈搭輕鐵去天盛,其實都係天耀落。都要過兩條馬路。
刪除而且,果兩條馬路係等得耐。睇地圖就落決策既管理層,同埋823死忠,係唔會知。
圖書館都有諮詢區議會,領展天耀拆街市,連區議會受邀都唔去。仲唔係漠視民意?
chi ho ,我婆婆問你真唔知定假唔知,定係你唔係天水圍住。所有公公婆婆係深圳灣買豬肉和雞都會整熟先帶返香港,絕對合法。佢叫你小心講話,唔好開口埋口就話人犯法、 虐老。佢俾你攪到好生氣,天水圍公公婆婆都好生氣(你算唔算虐老?)
刪除Chi ho 我真係真心支持你,請你用你嚇人天資快d折左深圳灣街市
Chi ho ,新地無諮詢區議會,更無諮詢新元朗中心居民就裝修,仲改名為形點,你有無去新地到抗議下,無唔緊要,形名3期明年開業,你快d叫新地諮詢yoho居民。請請
刪除benny, 唔好意思, 我唔係住yoho... 如果新地作出任何行動, 令yoho 居民覺得不便, 我會支持
刪除天耀街市本屬服務天耀居民, 拆天耀街市, 唔通連天耀居民, 或者受影響人士連一粒聲都唔可以出?
領展做法, 不合乎理想既社區參與...
點解唔可以坐0係度慢慢傾, 理解當區人士需要?
chi ho 教識我了「各家自掃門前雪 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真義了
刪除口講就支持,出席居民大會就少於40人(我是由九龍黎支持)
刪除Chi Ho, 定D嚟, O2在背後back up你架, 你千祈唔好自亂陣腳呀, 搞清楚自己的思路先, 嗱, 你要留意番你呢句... 「唔通連天耀居民, 或者受影響人士連一粒聲都唔可以出?」
刪除需知道你係敝Blog的高度活躍參與者, 從來都冇人唔畀你出聲呀!!!
仲有呀, Chi Ho, 今時今日要打壓言論你估話咁易呀? 在互聯網世代, 就算O2唔畀你在敝Blog發言, 你都可以去高登台膠出你的心啦, 又點會話冇得出聲呢?
刪除Benny, 咁全球咁多大大少少嘅事,無可能理得晒。
刪除不過幾年前柴灣興華街市拆上咗報紙,我都有過去聲援反對行動。因為無理由任得領匯/展拆街市。昨日拆興華,今日拆天耀,唔知聽日可以拆邊度!
有關興華街市一役,O2可以幫你補充少少資料,其實當時的興華街市已經畀落成不久的柴灣新街市(佔地3層)搶去不少生意,而嗰幾位檔戶並非爭取保留興華街市,只係想向當時的街市承包商R賠償而已。
刪除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回覆刪除如果真係受居民歡迎,點解會有非政黨組織反對?
回覆刪除chi ho 應講1/11/2015居民大會,當天連大會工作人員、義工,共約40人出席。我都好失望,太少太少人出席,不過有幾萬人精神上支持羅